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教育综合改革专项)的通知
各学院(部门)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精神,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,助推教育强省建设,省教育规划办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教育综合改革专项)申报工作。现将我校关于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数量
本次申报课题须在选题范围内拟定研究题目,选题详见附件1。我校可申报不超过4项,每个选题限报1项。
二、申报条件
本次课题申报面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,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:
1.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,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,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。申报人可独立申报,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。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,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。
2.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,且不能再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,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。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、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,不得重复申报 。
3.申报人要立足我省教育实际,按照选题的有关要求,着眼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,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,体现地方特色,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,鼓励以调研报告、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。成果研究时间为1年,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。
4.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、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。
三、课题立项及管理
课题评审工作由指导处室(单位)具体负责。省教育规划办根据评审结果及指导处室(单位)意见择优立项,并统筹管理立项课题;指导处室(单位)负责立项课题的具体管理并指导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开展研究。课题负责人须于课题完成后1个月内向指导处室(单位)提出验收申请,研究成果可为调研报告、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等。指导处室(单位)负责课题成果的验收,并报省教育规划办。对验收合格的课题统一印发结题证书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2025年7月13日下午5点之前将申报书(附件2)以及申报汇总表(附件3)发到科研管理部张姣老师邮箱(zhangjiao@nuit.edu.cn),
2.申报时A4双面打印,一式二份于2025年7月14日下午5点交到科研管理部张姣老师处。
由于假期临近,本项目为限项申报,逾期视为放弃申报。
五、联系人
联系人:张姣
电话:0757-86684369
若有疑问,欢迎垂询,谢谢!
附件: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教育综合改革专项)的通知.zip
科研管理部
2025年7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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